清流縣財政局 清流縣農業農村局關于提前下達2023年度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的通知
清流縣財政局 清流縣農業農村局關于提前下達2023年度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
補助資金的通知
各鄉(鎮)財政所、鄉村振興綜合服務中心:
根據《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農業農村廳關于提前下達2023年度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的通知》(閩財農指〔2022〕97號)和《福建省農業農村廳 福建省鄉村振興局關于做好2023年補齊農村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短板和農村“廁所革命”整村推進項目的通知》精神,經研究同意,現提前下達2023年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1110萬元(詳見附件),該資金屬一次性補助,支出款列“2130599-其他鞏固脫貧攻堅成果銜接鄉村振興支出”預算科目?,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明確扶持重點
圍繞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資金主要用于以下三個方面:
(一)夯實脫貧人口穩定脫貧基礎
1.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動脫貧戶5戶及以上)帶動脫貧戶發展生產、穩定就業,每帶動1戶補助5000元,每個經營主體(項目)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
2.支持脫貧戶(含易致貧返貧監測對象)自主經營、自主創業、發展特色優勢農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閑農業(“農家樂”)、森林旅游、電子商務、流通配送等項目,每戶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10000元。
3.支持各地開發公益性崗位吸納脫貧勞動力(含易致貧返貧監測對象)就地就近就業,每吸納1個脫貧勞動力(穩定就業半年以上)補助5000元。
4.支持造福工程易地扶貧搬遷后續扶持項目,支持集中安置區開發公共服務崗位、建設“一站式”社區綜合服務設施,以補促建,每個安置區(或項目)補助資金最高不超過50萬元
(二)支持培育和壯大特色優勢產業
支持續建省級豆腐皮現代農業產業園建設900萬元。
(三)支持補齊基礎設施短板
支持補齊必要的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礎設施短板,每個村50萬元,主要用于水、電、路、網等農業生產配套設施,以及垃圾清運等小型公益性生活設施建設。有關鄉鎮要確保年內完成項目建設。
二、抓好工作落實
本次資金重點支持產業發展,并傾斜支持監測對象,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銜接推進鄉村振興。各鄉(鎮)應根據疫情防控和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實際,統籌安排相關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三、強化資金監管
各鄉(鎮)要嚴格按照《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財農〔2021〕19號)、《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績效評價及考核辦法》(財農〔2021〕122號)和《國家鄉村振興局關于做好2023年度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和項目安排的通知》(國鄉振發〔2022〕15號)有關規定,精準使用資金,加快項目實施和資金撥付,防止資金結余,項目原則上從項目庫中選擇安排。各鄉(鎮)要進一步健全完善幫扶項目聯農帶農機制,有效發揮幫扶項目資金對農戶特別是脫貧人口、監測對象的帶動作用,原則上經營性幫扶項目必須建立聯農帶農機制。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發揮好12345舉報平臺作用。資金安排情況及時錄入全國防止返貧監測信息系統和福建省鄉村振興(扶貧惠民)資金在線監管系統強化監管。要規范項目資產管理,及時將資金投入形成的資產納入監管范圍,確保項目持續發揮效益。組織做好資金績效目標管理工作,合理確定績效目標及指標,按程序報送縣財政局、縣農業農村局報備,并抄送各鄉(鎮)紀委,作為績效執行監控和績效評價的依據。
附件:1.提前下達2023年度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安排表
2.提前下達2023年度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任務清單
3.提前下達2023年度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績效目標表
清流縣財政局 清流縣農業農村局
2022年12月16日
清流縣財政局辦公室 2022年12月16日印發
附件1:
提前下達2023年度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
補助資金安排表
單位:萬元
鄉(鎮) |
合計 |
支持脫貧人口發展生產穩定增收 |
就業扶貧 (扶貧專崗) |
創建省級現代農業產業園 |
支持補齊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礎設施短板 |
備注 |
合計 |
1110 |
61 |
49 |
900 |
100 |
|
龍津鎮 |
60.2 |
6.2 |
4 |
|
下窠村人居環境整治50 |
|
嵩溪鎮 |
909.2 |
4.2 |
5 |
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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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畬鎮 |
6.6 |
2.6 |
4 |
|
|
|
嵩口鎮 |
11.9 |
7.9 |
4 |
|
|
|
田源鄉 |
3.8 |
1.8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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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溫郊鄉 |
3.5 |
2.5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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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朋鄉 |
3 |
2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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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賴坊鎮 |
16 |
9 |
7 |
|
|
|
沙蕪鄉 |
3.9 |
1.9 |
2 |
|
|
|
靈地鎮 |
19.9 |
6.9 |
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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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家鄉 |
61.2 |
9.2 |
2 |
|
河背村人居環境整治50 |
|
長校鎮 |
6.4 |
4.4 |
2 |
|
|
|
里田鄉 |
4.4 |
2.4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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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提前下達2023年度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
補助資金任務清單
項目單位 |
指導性任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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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津鎮 |
支持脫貧戶自主經營和自主創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動脫貧戶、各地開發公益性崗位、造福工程易地搬遷后續扶持。 |
|
支持補齊必要的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短板。 |
|
嵩溪鎮 |
支持脫貧戶自主經營和自主創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動脫貧戶、各地開發公益性崗位、造福工程易地搬遷后續扶持。 |
支持培育壯大縣域特色優勢產業、建設現代農業產業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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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畬鎮 |
支持脫貧戶自主經營和自主創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動脫貧戶、各地開發公益性崗位、造福工程易地搬遷后續扶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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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嵩口鎮 |
支持脫貧戶自主經營和自主創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動脫貧戶、各地開發公益性崗位、造福工程易地搬遷后續扶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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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源鄉 |
支持脫貧戶自主經營和自主創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動脫貧戶、各地開發公益性崗位、造福工程易地搬遷后續扶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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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溫郊鄉 |
支持脫貧戶自主經營和自主創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動脫貧戶、各地開發公益性崗位、造福工程易地搬遷后續扶持。 |
|
|
|
余朋鄉 |
支持脫貧戶自主經營和自主創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動脫貧戶、各地開發公益性崗位、造福工程易地搬遷后續扶持。 |
|
|
|
賴坊鎮 |
支持脫貧戶自主經營和自主創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動脫貧戶、各地開發公益性崗位、造福工程易地搬遷后續扶持。 |
|
|
|
沙蕪鄉 |
支持脫貧戶自主經營和自主創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動脫貧戶、各地開發公益性崗位、造福工程易地搬遷后續扶持。 |
|
|
|
靈地鎮 |
支持脫貧戶自主經營和自主創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動脫貧戶、各地開發公益性崗位、造福工程易地搬遷后續扶持。 |
|
|
|
李家鄉 |
支持脫貧戶自主經營和自主創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動脫貧戶、各地開發公益性崗位、造福工程易地搬遷后續扶持。 |
|
支持補齊必要的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短板。 |
|
長校鎮 |
支持脫貧戶自主經營和自主創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動脫貧戶、各地開發公益性崗位、造福工程易地搬遷后續扶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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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田鄉 |
支持脫貧戶自主經營和自主創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動脫貧戶、各地開發公益性崗位、造福工程易地搬遷后續扶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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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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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下達2023年度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 補助資金績效目標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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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2023年度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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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門(單位)名稱 |
縣農業農村局 |
補助區域 |
各鄉(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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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情況 (萬元) |
資金總額: |
1110 |
||||
其中:財政撥款 |
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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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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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體目標 |
圍繞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重點用于支持脫貧人口發展生產穩定增收,支持培育壯大特色優勢產業,補齊必要的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礎設施短板。接續推進脫貧地區發展,提高特色現代農業發展水平。 |
|||||
績效目標 |
一級 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指標解釋 |
項目鄉鎮 |
區域目標值 |
績 效 指 標
|
產出 指標
|
數量 指標 |
支持各地開發公益性崗位吸納脫貧勞動力就地就近就業 |
每吸納一個脫貧人口(穩定就業半年以上)就業補助資金 |
龍津等13個鄉(鎮) |
5000元/人 |
數量 指標 |
扶持脫貧戶自主經營、自主創業 |
有發展產業的脫貧戶每戶補助資金 |
龍津等13個鄉(鎮) |
≤1萬元 |
||
數量 指標 |
支持培育壯大優勢特色產業,建設省級現代農業產業園 |
支持脫貧縣創建省級現代農業產業園,培育壯大縣域特色優勢產業 |
嵩溪鎮 |
1 |
||
效益 指標 |
生態效益指標
|
農村人居環境得到提升
|
得到補助的村農村人居環境得到提升的比例
|
龍津鎮、李家鄉
|
≥90% |
|
滿意度指標 |
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 |
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區的農民滿意度 |
農民滿意度 |
龍津鎮、李家鄉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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