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幫助受疫情影響的單位和職工解決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具體困難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繳存職工:
為進一步落實國務院、福建省扎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實施方案,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人民銀行關于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號)及省、市對紓困解難、恢復發展的具體工作要求,現就幫助受疫情影響的單位和職工解決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具體困難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可申請緩繳或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受疫情影響導致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企業,可申請緩繳或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企業可通過住房公積金網上辦事大廳(http://www.sm.gov.cn/zw/ztzl/smszfgjjzt/)或所在地管理部服務窗口提出申請,郵寄或提交《三明市緩繳(降低繳存比例)住房公積金申請表》(附件1,中心網站可下載)。緩繳期限結束后,緩繳企業應及時恢復正常繳存,并按申請時提供的補繳計劃補繳緩繳期間所欠繳的住房公積金。各管理部收到材料后即時辦理。
經核準緩繳住房公積金的企業其緩繳期間繳存時間可連續計算,不影響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和正常提取。
二、受疫情影響的職工可申請不作貸款逾期處理
受疫情影響的繳存職工,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攜帶身份證到住房公積金貸款所在地管理部服務窗口填寫《因受疫情影響申請不作貸款逾期處理申請表》(附件2)申請不作逾期處理(不收取逾期罰息,相關個人征信信息不報送至人民銀行個人征信數據庫,已報送的由中心按規定程序對逾期信息進行調整)。各管理部自行對職工申請進行核實并審批。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執行至2022年12月31日。
附件:1.三明市緩繳(降低繳存比例)住房公積金申請表
2.因受疫情影響申請不作貸款逾期處理申請表
三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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